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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7日 09:40:14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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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教育领域人才。坚持把教书育人作为教育人才评价的核心内容,所有教师都必须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双重考察,重点针对教育人才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等方面,分类制定评价标准,开展综合评价。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并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岗位教育人才特点,以工作实绩为重点,综合采用同行评价、学校评价、学生评价、督导评价等方式开展评价。

  深化高校教师评价改革,把教授为本专科生授课制度纳入评价内容,加强教学质量考核,完善教学工作量评价标准。坚持分类指导和分层次评价相结合,根据不同类型高校、不同岗位教师的职责特点设置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对以教学为主型的教师,着重评价其教学能力、效果、成果等,加大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督导评价权重。对教学科研型的教师,着重评价其专业课的教学水平、科学研究代表性成果等。对科研教学型的教师,在完成一定有质量的教学工作量的前提下,着重评价其提出和解决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突破、技术成果推广的贡献等。对从事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的教师,着重评价其对学生思想政治引领能力、工作责任心和效果等,突出学生评价权重。对从事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的教师,着重评价其提供社会服务、技术支持、技术咨询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的能力、价值和实际业绩。

  建立符合现代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评价体系,突出学生就业质量评价。按照兼备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实践能力的要求,完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双师型”教师评价标准,重点评价其职业道德培育、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实绩等教学能力和生产一线实践经验、技术研发服务、指导学生实践实训活动等专业实践能力。建立由学校、学生、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多方面参与的职业院校教师评价机制。将各类“职业技能大赛”“教学成果奖”“信息化教学大赛”等成果纳入职业院校教师评价体系。

  建立完善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分类评价标准。坚决破除简单用学生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评价中小学教师的做法,围绕培养学生爱国情怀、学习兴趣和能力、创新思维、责任意识、纪律意识等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重点评价其教育教学方式、教学实践能力和教书育人工作成效,增加学科同行评价、家长和学生评价综合权重。对从事学科教学研究的教研人员,重点评价其教育教学理念、教改成果总结推广和专业示范引领作用。对从事教育管理的教师,重点评价其教育教学管理理念、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发展、教育质量提升等方面的能力和业绩。

  (十四)医疗卫生人才。围绕建设健康云南目标,坚持医疗卫生人才治病救人的职业属性,突出临床实践能力评价,建立涵盖医德医风、科研带教、公共卫生服务、患者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医疗扶贫等要素的评价指标体系,依据不同医疗卫生机构、不同专业岗位合理确定人才评价重点。对主要从事临床工作的医疗卫生人才,以医术精湛、医德高尚、服务优质为评价核心,重点考察其临床医疗医技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和医疗业绩,将同行评价、诊断准确率、手术质量(手术量、难度、成功率)、患者或其家属评价、治疗方案、合理控费等作为评价重要因素。对主要从事医学研究工作的医疗卫生人才,重点考察其创新业绩,突出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能力。对同时承担教学和临床工作的医疗卫生人才,将教书育人成效纳入评价体系。对主要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等的公共卫生人才,重点考察其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等能力,有关调查监测报告、疫情及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成效等可作为评价依据。

  建立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评价机制,考察其掌握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常见病多发病诊疗、预防保健和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将接诊量、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因素。

  对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的评价,按照强基层、保基本及分级诊疗的总体要求,重点考察其评价医疗技术服务能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群众公认度等,将服务基层群众数量与质量、指导下级卫生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急危重症鉴别诊断及转诊服务、病例分析、适宜技术应用等作为评价依据。对学术论文、研究课题、科研成果不作要求。

  建立医疗卫生人才医德负面评价清单制度,对发生医疗卫生责任事故,收受红包、回扣,误导患者过度治疗,伪造医学文书以及服务态度蛮横恶劣等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纳入负面评价清单,并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

  (十五)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注重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继承性和民族性、原创性和时代性、系统性和专业性相统一,根据不同类型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才的特点和规律,进行分类评价。对主要从事基础理论研究的人才,重点评价其在推动理论创新、文明传承、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能力贡献,评价方式以同行专家评价为主。对主要从事应用对策研究的人才,重点评价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支撑和启迪民智等方面的能力业绩,重点突出应对和解决现实问题的适用性、有效性。对主要从事政策理论宣传的人才,重点评价其在推进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提升公民道德素质等方面的能力业绩,注重理论宣传成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接受程度。突出成果的研究质量、内容创新和社会效益,推行理论文章、决策咨询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成果等与论文、专著等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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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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