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国外研修访学办理程序及审核材料清单
一、办理程序
(一)自行联系国外接收单位,取得正式邀请信(美国须附DS2019表)
(二)签订研修访学协议。根据《云南省高层次人才研修访学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由推选单位与出国研修人员签订协议书。
(三)参加出国前相关培训。
(四)出国审批。留学人员获得国外邀请信(美国须附DS2019表)后,到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因公出国政审及批件,并填写《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国外研修访学审批表》。审批表填好并加盖党委公章,连同其他审批所需审核材料一并报省教育厅审批。持省教育厅批准同意的《审批表》及所需材料到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办理出国任务批件。
(五)签证办理。自行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因私护照,按照有关国家使(领)馆要求办理签证。
(六)订机票。获得签证后,自行预定出国机票。
(七)出国研修访学。在抵达境外10日内向我驻外使(领)馆报到,并按期向派出单位报告。
(八)回国备案。研修访学结束后30日内,到云南教育对外交流中心备案。逾期或未完成备案的研修人员不予拨付资助经费。
二、出国审批材料清单
1.国外邀请信及译文(美国须附DS2019表)(复印件1份)
2.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台)人员备案表(原件1份,在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办理)
3.《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国外研修访学审批表》(原件3份)
4.研修访学协议书(原件1份)
5.外语合格证明材料(外语合格条件见附件《云南省高层次人才研修出国访学外语合格条件》,复印件1份)
6.体检合格证明(本人近1年内在国家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复印件1份)
三、回国备案材料清单
1.省外办出国任务批件
2.护照首页及出入境页
3.国外研修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
4.所在单位考核验收意见
5.研修成果材料
6.个人研修总结
报到时,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