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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师生及家长 这封消防安全信请查收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16日 16:13:04  来源: “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全省师生及家长 这封消防安全信请查收

为做好寒假消防安全工作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现对全省师生及家长提示如下

  1

  加强学生消防安全教育

  各大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安全教育“1530”机制,于放假前对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告知学生居家、外出消防注意事项,组织学生利用假期检查身边消防隐患、给家长讲消防故事、写一篇消防作文、参观一次消防站、当一次消防志愿者。各家长要教育儿童不要玩火。

  2

  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检查

  各学校要及时开展一次学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馆、报告厅、厨房、校内文物建筑、施工现场、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电动自行车、燃气燃油等管理事项。学生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校。学生宿舍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放假期间,各学校要安排值守人员,加强校舍消防检查巡查,加强闲杂人员管理。

  3

  加强培训机构消防管理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建筑外窗设置防盗网、广告牌,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室停放充电。人员住宿场所应符合消防规范要求。营业期间要加强防火检查巡查。

  4

  做好家庭消防安全工作

  各学生要提请家长组织家庭成员绘制一张家庭疏散逃生示意图,并开展逃生演练。要常态化落实“三清三关”要求,即及时清理阳台、厨房(油烟道)、楼道杂物,离家或就寝时关火、关电、关气。手机充电要放在不燃物上,电吹风、热得快使用及手机充电后要及时拔掉电源。勿卧床吸烟,对独居老人要加强消防检查和提醒。各家庭要配备手电筒、灭火器、逃生绳,有条件的要配备防烟面罩等救生器具。

  5

  注重消费娱乐消防安全

  外出购物、就餐、娱乐等,要选择消防安全条件较好的场所,遵守场所消防安全规定,留意场所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位置和疏散指示标志。严禁乱扔烟头,严禁电动自行车在有人员活动或居住的室内停放充电,严禁在室内燃放焰火和烟花爆竹。

  6

  做好旅行消防安全工作

  要定期检查车辆油路、电路安全,配置车载灭火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共汽车、火车、飞机时要观察安全出口、安全锤、灭火器位置。入住酒店民宿,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卧床吸烟。在景区景点严禁乱扔烟头,在森林禁火区严禁野外用火。

  7

  确保取暖用火用电安全

  使用火盆、电热器具等取暖时要远离可燃物,不在取暖设备上覆盖衣物,做到人走熄火、断电。电热毯不长时间通电使用,入睡前务必关闭。用炭火、燃气取暖要保持门窗通风,谨防一氧化碳中毒。倾倒炉灰要确保余火熄灭。

  8

  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安全

  儿童要在家长带领下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加油站、仓库、古建筑等附近及室内燃放。严禁向人群、车辆、建筑门窗、下水道等抛投、喷射烟花爆竹。

  9

  科学开展火灾应对处置

  遇火灾时请保持镇静,及时向周围人群发出警报并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火势大小及人员被困情况等。不得组织未成年人参与火灾扑救。疏散逃生时要弯腰低姿、捂住口鼻,沿疏散指示有序撤离,不得乘坐电梯。若发现房门发烫,不可贸然开门,可用湿毛巾或衣物堵住门缝,减少烟气进入,并向外界发出求救信号,耐心等待救援。

责任编辑:杨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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