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开放大学关于开放教育招生事项的声明
近期,我校发现社会上有个别机构和个人假冒我校名义通过宣传单、微信、微博、抖音、短信等方式和平台开展教育培训宣传活动,违法发布与我校及所属办学体系总部、二级开放学院、学习中心、教学点相关的开放教育虚假招生宣传和广告。
为维护学校声誉,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现就云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招生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除学校在官网公布的开放学院、学习中心、教学点外,我校未与其他任何校外机构合作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也未委托其他任何校外社会机构进行宣传招生,未委托或聘任校外社会人员进行上述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严禁任何校外机构、人员以我校名义开展教育培训招生宣传、非法收取培训费用或其他费用。如若出现以上情形,均属于侵犯云南开放大学有关合法权益行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云南开放大学是一所由云南省人民政府主办、云南省教育厅主管,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以开放教育方式,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开放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省属公办新型本科高等学校。云南开放大学官网为:https://www.ynou.edu.cn/,云南开放大学招生网为:https://kfzs.ynou.edu.cn/,学校总部设在昆明,按照总部+开放学院、学习中心、教学点的方式,建设覆盖全省城乡的办学体系,现有28所州(市)和行业(企业)开放学院、23所县(市、区)学习中心、114个教学点。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我校会通过学校官网对具备招生资质的办学体系开放学院、学习中心、教学点进行公示,我校的招生宣传均通过学校及公布的各开放学院、学习中心、教学点的单位官网、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三、我校享有“云南开放大学”名称的专属使用权和“云南开放大学”“云开大”“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云南电大”的商标专用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我校事先批准或授权,均无权以我校或我校开放学院、学习中心、教学点的名义对外开展合作和招生宣传。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使用“云南开放大学”“云南广播电视大学”名称或简称,损害我校声誉的行为,均属侵犯我校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相关侵权行为人所有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侵权行为人承担。对利用网络、微信、微博、抖音、短信等媒介手段伪造、传播谣言的相关机构和个人,我校将依法严厉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我校提醒社会公众和广大学生,请切勿轻信“一次性收费XX元”“不用学习”“全程托管”“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虚假宣传。
特别提醒需要进行学历提升的学员注意,学历教育不存在“无门槛入学”;学习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切勿相信网络上“代写作业”“代写论文”等虚假宣传,谨防上当受骗;考试过程中应当遵纪守法,切勿进行“代考”“传答案”等作弊行为,避免触犯校规国法。
五、凡有意愿报读我校的人员,请向我校总部官方网站公布的网站、联系方式咨询办理报名。如遇到有机构或个人以云南开放大学名义进行教育培训,请审慎处理,务必事先确认其身份和活动的真实性;如有学历提升需求或遇到可疑情况,请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咨询或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871—65132664、0871—65110269,邮箱:39227921@qq.com)
我校将尽最大的努力服务好学员的学习需求,同时切实维护我校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和办学体系的品牌和声誉。
特此声明。
云南开放大学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