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进一步培养我省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精神,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校园文化环境,按照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 》(云知发〔2023〕1号)要求,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各州、市推荐的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拟认定云南省昆明市第十中学等15所学校为2023年云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3年9月6日—9月12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认定的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有不同意见,请通过书面方式,向省知识产权局或省教育厅反映。
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杨雪冰
联系电话:0871-64566890,0871-64566652(传真)
省教育厅
联 系 人:李 楠
联系电话:0871-65119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