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龙彦 杨萍)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9个方面入手,着力破解束缚工程技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着力健全完善职称制度体系和评价机制,着力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紧密结合,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工程技术人才的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实施意见》提出,云南省将增设正高级工程师,完善职称层级,扩展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将建立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资格的对应关系,实现与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将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职称评审诚信建设、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实现与人才培养使用等制度的有效衔接;进一步理顺工程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关系,并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现场 省人社厅 供图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相关人员介绍,《实施意见》还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创新和突破。除了增设正高级工程师,完善职称层级,扩展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我省还建立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资格的对应关系,实现与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可直接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符合条件的可晋升高一级职称。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要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搭建两类人才成长的立交桥。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我省适当放宽学历、科研能力要求,重点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对重点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作出重大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我省建立绿色通道,可不受学历、资历条件限制,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对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根据其业绩贡献直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现场 省人社厅 供图
《实施意见》同时明确,要建立职称评审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强化单位自律和外部监督;对评审工作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造成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评审委员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无明显改善或逾期不予整改的,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列入全省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