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教育频道 >> 新闻动态 >> 正文
广西出台民办园分类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6日 11:23:33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分享至:

  原标题:广西出台民办园分类管理实施办法

  近日,广西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对新设立的民办园必须明确是属于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

  《办法》规定,民办园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由举办者自主选择,审批机关依法依规审核确定。非营利性民办园举办者不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园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办法》指出,已按照分类登记程序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园的,不得再转为营利性民办园;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园的,由举办者提出申请,可转为非营利性民办园,并重新进行法人登记。城镇小区配套园,不得登记为营利性幼儿园。

  对于已经在办的民办园,《办法》规定,根据现有民办园分类登记,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分类登记,分类登记之前,根据其法人属性予以管理。超过期限仍不进行分类登记的民办园,按非营利性民办园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设立的民办园,必须在申请时明确选择登记类型,不存在过渡期。(记者 周仕敏)

责任编辑:王胤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