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各类人才在安宁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经市委同意,决定开展第二届“螳川人才”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扶持名额
从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中评审“螳川人才”扶持对象10名进行扶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纳入公务员序列管理的人员一般不参加评选,已被确定为第一届“螳川人才”扶持对象的不再申报。
二、扶持措施
被确定为扶持对象的,可一次性资助5万元/人的扶持经费,扶持经费可作为扶持对象外出考察、学习培训、项目研发、为师带徒、医疗补助等费用支出。除扶持经费外,扶持对象还可享受优先推荐深造学习、户籍办理、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科研服务、子女入学、疗养保健等扶持措施。
三、评选条件
近三年在推动安宁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作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专业技术人才:在教学科研、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行业优秀人才,成果和成绩在昆明市内外有较大影响且被同行专家公认,获得昆明市级以上奖励和表彰。
2.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所在企业在全省、全市或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竞争力,其主要产品被评为云南或昆明名牌,重大技术改造获得省级专利或受到有关部门表彰。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负直接责任的重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
3. 高技能人才: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中取得有影响力的发明创造;在本职业(工种)中掌握一定绝招绝技,且在传承技艺、推广技能,积极为企业或团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在推动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昆明市表彰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4. 农村实用人才及乡村振兴人才: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办和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及经济科技实体,农副产品生产、加工、营销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帮助发展农村经济、促进乡村振兴、带领农民脱贫致富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
5.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及其他类人才:热心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较高水平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实务能力,获得昆明市级以上奖励和表彰;积极投身社会工作实践,探索创新出有效的服务模式和工作载体,做出显著业绩贡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并获得行业表彰的优秀人才。
四、推荐和申报具体要求
“螳川人才”扶持计划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
(一)推荐(自荐)起止时间: 2019年6月10日至6月21日(不含节假日),逾期不予受理。推荐(自荐)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须于2019年6月21日17:00时前报送各行业评审评委会(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推荐(自荐)人选须提供材料:
1. 属组织推荐或社会推荐的,提交单位或组织推荐报告、《安宁市第二届“螳川人才”扶持计划推荐表》、个人重大贡献事迹材料(500字内)、相应奖励、荣誉称号、发明专利、技术创新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近期大一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报送至各行业评审委员会。
2. 属个人自荐的,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安宁市第二届“螳川人才”扶持计划自荐表》、个人重大贡献事迹材料(500字内)及相应奖励、荣誉称号、发明专利、技术创新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近期大一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报送至各行业评审委员会。
3. 表格材料获取方式:推荐上报材料一律以A4纸打印,并报送电子文件。《安宁市第二届“螳川人才”扶持计划推荐表》、《安宁市第二届“螳川人才”扶持计划自荐表》、《安宁市第二届“螳川人才”扶持计划行业评审委员会联系方式》可到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五、工作机构与监督
(一)评选机构
成立安宁首届“螳川人才奖”评选委员会,具体资格审核和初评由相应牵头单位成立行业评审委员会,负责各行业人才评审。
(二)监督
评选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按程序取消获奖者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871-68690636
未尽事宜,以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公告为准,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安宁市第二届“螳川人才”扶持计划行业评审委员会联系方式
安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