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澄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杨爱斌,无论是在身边同事、还是在当地群众的印象中,总是与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无私奉献联系在一起。2001年7月,杨爱斌怀着憧憬向往之心走进了神圣、庄严的澄江县人民法院大门,迈出了从事人民法官的第一步。
从此,涉案现场、偏远山村、田间地头……处处留下了杨爱斌忙碌的身影。杨爱斌用真诚的付出,换来化解矛盾的欣慰,消除纠纷的释然,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职责。
办案过程中,恪尽职守,为民执法的杨爱斌喜欢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主动走出法庭上门服务,带着感情去办案,努力为群众争取最大的利益。
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死者留下了一名11岁的孤儿。为了能让孩子健康成长,杨爱斌多次赶赴宜良、安宁、昆明等地,找各方当事人和保险公司进行协调,最终为孤儿拿到赔偿款34万元。案件调解后,他又多次找到孤儿的亲朋好友协调孤儿的生活问题,并确定了孤儿的监护权。随后,杨爱斌又与监护人一起为孩子的上学问题奔波,最终让孩子顺利地走进校园安心上学。
在办案过程中,时有各种威胁和恐吓,杨爱斌毫不畏惧,顶着压力和困难而上,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从严从快审理和宣判了一批非法经营案件,认真履行人民法官职责,运用法律武器有效打击了在当地称霸一方、欺行霸市,大肆进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案,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在办理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中,被骗取的税款高达113万余元,涉及量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被告人马某某在案发前已将全部财产转移,导致在案件侦办中经多方努力,始终无法追回税款。
杨爱斌研究案情后认为:轻易下判将导致巨额税款流失,这种判决是不负责任和无法让社会接受和容忍的。为此,他多次到有关部门了解被告人的经营情况,3次到看守所劝导马某某,多次约见其家属。
在遭遇一次次白眼和谩骂后,杨爱斌并没有放弃,而是主动找到被告人亲友,向他们讲案情、明道理,通过情、理、法、义的耐心劝导,其亲朋好友终于同意帮助法官去做被告人及家属的思想工作。经过多番努力,被告人及家属最终在判决前退缴了全案税款113万余元,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
担任澄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的5年时间里,杨爱斌个人承办案件无一改判和发回重审,正确率达100%;办理的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违法违纪。
在多次同杨爱斌一起办案的同事刘美菊眼中,杨爱斌是一个注重细节、做事严谨的人。“从调解技巧、案件审理到文书制作,他都十分注意细节,他娴熟的业务能力、细致的工作态度,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刘美菊说。
据介绍,在承办澄江县法院第一起知识产权侵犯案件时,案件涉及国内外18个品牌的机油、43类共8万余份产品注册商标、73类油料产品,涉案赃物润滑油达3000余桶。为确保案件质量,杨爱斌带领刑庭的同事蹲在仓库,逐一清点核实,他本人拿着相机钻进仓库的赃物堆里,仔细清点核实,等出来时整个人已是满身油污,成了“黑脸包公”。公诉人及律师都说:“算了,没必要这么仔细。”杨爱斌却说:“不行,必须一一核实,这样才能不枉不纵。”在他耐心细致的清点核实后,指控的非法经营数额被排除近10万元,在依法保护了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案结、事了、人和”,这是杨爱斌一直追求的目标。杨爱斌认为,作为法官,作出正确的判决,把案件办成“铁案”,才能真正地解决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记者 余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