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大理州综治办以“建设平安大理、构建和谐白州、争创全国长安杯”为目标,强化履职担当,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州综治基层基础不断夯实,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创新机制,群防群治。充分发挥综治各职能部门作用,积极创新防范、打击犯罪工作机制,改善、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推行矛盾纠纷调解“以奖代补”“以案定补”和 流动人口“市民卡”等市民化服务管理措施;强化群防群治工作,培育出洱源县郑家庄“依法治村一面旗”先进典型。
多措并举,精细管理。以荣获全国“长安杯”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模式,按照“综治中心+信息化+网格化+N”模式,推进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把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专项治理结合起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现全覆盖。截至2017年底,全州12县市均创建省级平安县市,命名“平安乡镇”和“平安村(社区)”各48个。
连续9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州”;连续3届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州”;2017年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荣誉“长安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