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昌宁县人民检察院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适应新时代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昌宁县人民检察院苦练内功,争创一流。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精细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培养出一支对党忠诚、恪尽职守、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检察官队伍。
内强素质,建一流队伍。坚持专业化、职业化建院方向,构建全面完整的职业培训体系,开展公诉论辩、侦讯模拟等岗位练兵。推行检察工作逐月公示制度,营造“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进取担当,创一流业绩。采取“量身定制式”预约预防方式,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园区、进项目、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七进”活动,全面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打击刑事犯罪、诉讼监督等职责;推行廉政风险点防控、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干警外出办案“三明确三提醒”等举措,实现多年无错案追究、无无罪案件、无不廉洁行为的“三无”目标。
2009年以来连续3届被最高检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1年被中组部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2014年被最高检、人社部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2015年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2017年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