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爱斌 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爱斌,男,汉族,197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2001年7月参加工作,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杨爱斌对工作铁面无私,对群众热血柔肠,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用一桩桩事例履行着自己的誓言。2014年,在一起偶遇事件中,他不顾个人安危冒险抢下一男子即将点燃的汽油瓶,避免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并于事后主动帮助该男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问题。2015年,他临危受命协助警方开展解救人质谈判,当绑匪情绪失控的危急时刻,他提出用自己交换人质,赢得了制服绑匪的宝贵时间,“法官换人质”成为当地的一段佳话。在承办一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中,他8次钻进堆满污物的仓库,对涉及国内外18个品牌、8万余份产品注册商标的3000余桶涉案润滑油,逐一清点核实,排除被指控非法经营数额近10万元。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中,死者留下了1名11岁孤儿,他多次与各方当事人协商,最终为其争取到34万元赔偿款,事后又四处奔走解决了孤儿的监护权和就学问题。他担任刑庭庭长7年间,无一案件改判和发回重审。
2015年被省高院评为“先进个人”和“最美法官”;2016年、2017年先后被最高院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