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坚持儿童优先 推动云南儿童事业迈上新台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妇女是重要力量,儿童是未来生力军”“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发展”。“十四五”以来,云南坚持将儿童优先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儿童健康、教育、福利、权益保护等事业取得显著成效。这些成效的取得,根本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关键在于制度支撑、资源保障和服务落地。
坚持党的领导为儿童优先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儿童优先得以从基本原则上升为发展共识与实践准则,确保各项工作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切合儿童成长需求。云南省不断加强党对儿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儿童发展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部门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政府民生实事、政府财政预算、政府工作督查和年度综合考核,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在政策、资金、项目、人员上给予优先保障,使儿童发展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部署,同步推进,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妇联组织联动、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高效工作格局。2023年还成立全国首个由省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为儿童优先发展筑牢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为资源调配、服务落地、重点帮扶提供法理依据与行动遵循,推动儿童优先发展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有序高效开展。“十四五”以来,云南省在陆续出台《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云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云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的同时,以儿童发展规划为纲领,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实施《云南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把儿童优先原则融入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和法律保护等发展领域;《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将儿童发展写入文化、民生和社会治理篇章;省委、省政府和各部门还出台了《云南省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等多项事关儿童发展的政策规章,持续筑牢儿童优先的法治屏障与制度根基。
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为儿童优先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十四五”期间,各级政府在严格控制经费支出的情况下,全力保障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全省教育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高于17%,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022年,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3年财政拿出32亿元支持生育,为国家育儿补贴制度出台提供了有益借鉴。2021—2024年,全省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的校舍建筑面积分别增加了111.06万平方米、252.61万平方米和247.94万平方米,较好地满足了儿童教育的用地需要。同时,不断深化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制度,推动教师交流轮岗,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配齐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专职人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现乡、村两级全覆盖。
扩大公共服务供给把儿童优先转化为发展实效。扩大公共服务供给既是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发展差距的必要手段,也是从生命起点到成长全过程的坚实支撑。“十四五”以来,云南省坚持健康保障优先,通过实施“重妇幼”工程,重症儿童急救网络体系建设、出生缺陷防治、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等措施,全省儿童健康核心指标创历史最优。坚持教育优先,全省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50.85%,2025年起推行免费学前教育;5个县(区)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在西部省区率先实现“零”的突破。坚持福利保障优先,17.7万名“爱心妈妈”结对关爱21.9万名留守和困境儿童;建成托育机构3471家。坚持安全优先,持续深化校园安全综合治理,202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非正常死亡比上年下降38%。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等刚性制度。家庭支持服务拓展延伸,建成省—市—县三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127个、社区(村)家长学校1.68万个、家庭亲子阅读实践基地378个。昆明市纳入全国第二批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名单,儿童友好理念正逐步融入城市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站在“十五五”发展新起点,云南仍然需要坚持儿童优先的发展战略,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优服务、提质效,不断推动儿童事业迈上新台阶。(张宏文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