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丽江多举措守好学生“盘中餐”
自2024年10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紧盯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校外供餐单位等重点对象,聚焦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痛点、难点、堵点,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着力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
迅速行动,全面压紧压实责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印发《丽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丽江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通报全市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同时,纪检监察组通过日常监管、实际督导等方式进一步查摆问题,全面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坚守底线,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会同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紧盯重点任务,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校园食品安全责任落实、食材原料可溯源、餐饮具清洁卫生、从业人员规范工作。
规范食堂经营及供餐管理。对校园食堂承包经营者及校外供餐管理方,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要求,加强对承包或委托经营者、供餐单位管理,建立承包或委托经营评价和退出机制,定期开展综合评价。督促学校与承包者或受委托经营方依法签订规范合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完善制度,落实分级管理。制定《丽江市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对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经营者和校外集中供餐企业、大宗食材供应商,按照高风险(红色)、中风险(黄色)、低风险(绿色)划定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检查、分析、研判,加强食品安全风险划定动态风险管控。
据了解,截至目前,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665个学校食堂经营者、11个大宗食材供货商、2家校外集中供餐企业进行了全面核查检查。学校食堂方面,累计发现问题1771个,已完成整改1663个,整改完成率94%;对丽江文化旅游学院、丽江师范学院、市直学校负责人,以及古城区、玉龙县城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商和古城区、玉龙县城区米线面条生产企业负责人等,进行了集中约谈;对学校食堂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立案查处19件,结案13件,罚没款1.8万元,对8个学校食堂给予“警告”行政处罚。(通讯员 马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