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部门印发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惩戒办法》
26日,记者从公安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以下简称《惩戒办法》)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惩戒办法》由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郑翔在发布会上介绍,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为数量上升最快的刑事案件类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除诈骗手法多变、技术对抗升级、作案窝点转移境外等原因外,犯罪团伙通过购买、租用、借用等方式源源不断获取他人名下的电话卡、物联网卡、银行账户等,也是此类犯罪多发的重要原因。此外,虽然金融、电信、互联网领域已明确规定实名制,但仍有少数企业或个人通过技术手段规避风控措施,或者通过其他手段为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的上述卡、账户、账号等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使实名制规定难以有效落实。
为打击治理涉诈黑灰产,《惩戒办法》从惩戒原则、惩戒对象、惩戒措施、分级惩戒、惩戒程序、申诉核查等6个方面作出规定。郑翔表示,《惩戒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惩戒对象和惩戒措施,丰富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具箱”,形成对现有刑事打击、行政处罚措施的有效补充。此外,《惩戒办法》从落实实名制、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保护公民信息等角度出发,对“卡农”“号商”等涉诈黑灰产从业者给予适当惩戒,以有效铲除涉诈黑灰产滋生的土壤,进而从根本上堵塞管理漏洞,不断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副司长邢晓东介绍,按照《惩戒办法》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将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纳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何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