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明确通过3年努力,构建省、州(市)、县(市、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队伍发展体系,建立遴选、培养、管理、使用和评价的骨干教师梯队管理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基础教育教师队伍,为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策划:自建丽、李斌
编辑:王睿妮
设计:王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