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语〔2022〕1号)和《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申报第二批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通知》精神,昆明市中华小学等32个单位组织进行了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申报工作,经省语委办组织形式审查、专家组材料评审、实地考察核查、综合评议等环节,拟认定昆明市中华小学等8个单位为第二批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天(2023年11月13日至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语委办(省教育厅教材和语言文字管理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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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认定云南省第二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名单:
昆明市中华小学、云南开放大学、云南艺术学院、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楚雄师范学院、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红河学院、西南林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