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高艺萌)12月22日下午,云南民族大学与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共建法学教学实践基地授牌仪式在昆明举行。
据了解,为促进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紧密结合,实现学院与司法实务部门的优势互补、互利双赢,云南民族大学与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联合共建“法学教学实践基地”。
仪式上,云南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李辉表示,作为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学校致力培养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立足西部,面向基层,法学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能够“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应用型、复合型基层法律人才。而实习实训基地正是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
此次校方与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共建法学教学实践基地,民大法学院学子将有机会把所学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中,锻炼他们在工作中灵活运用法律和相关的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各种能力,从而缩短学校教育与法律实务之间的差距。同时,在双方深入合作的过程中,云南民大将依托五华区人民法院开展法学诊所式教学和案例教学,使学生能在实践中学习法律,弥补“学院式法学教育”的不足。
现场,双方希望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合作意向,充分发挥五华区人民法院作为云南民族大学教学实践基地在法学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随后,双方就法律人才培养、实习实训等进行了深入交流。
据悉,法学院是云南民族大学成立最早并享有良好办学声誉的学院之一。该院承担了云南省政法系统少数民族双语法治人才的培养任务,按照省政法委下达的招录计划,自2009年9月起,共招录包括景颇、傈僳、瓦、拉祜、阿昌、德昂、普米、布朗、基诺、摩梭人等24个少数民族高考考生519名。
以“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为基础,2012年11月,云南民族大学从全国600多家法学院系中脱颖而出,成功入围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成为全国92个卓越法律人才教有培养基地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