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教育频道 >> 新闻动态 >> 正文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管理办法》 民族文字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6日 09:50:04  来源: 中国教育报

原标题: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管理办法》 民族文字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近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管理办法》,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管理,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进行部署。

《办法》明确,民族文字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办法》规定,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一规划民族文字教材建设、统一组织少数民族语文教材及其他学科翻译(编译)版教材的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民族文字教材管理,纳入本地区中小学教材管理体系,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进行严格管理;组织编写少数民族语文教材并进行初审;负责对国家课程教材民族文字翻译(编译)进行初审。学校使用民族文字教材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教材管理的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用好民族文字教材。

《办法》要求,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编写修订和翻译(编译)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体现时代精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注重教材编写的系统性。在选用使用过程中,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教材选用使用进行跟踪调查,定期对教材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并通报结果。

《办法》明确,有关省(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和国家关于教材建设的总体要求,安排民族文字教材相关经费,纳入省(区)年度财政预算,为民族文字教材建设提供经费保障。中央财政对有关民族文字教材建设工作予以支持。

《中国教育报》2021年10月16日第1版 (记者 林焕新)

责任编辑:小云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发布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