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教育频道 >> 乐学 >> 正文
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0日 11:01:47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分享至:

  原标题:国办发布意见促进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

  自从今年全国两会提出“要针对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的新情况,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婴幼儿照护成为热点民生话题。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解决婴幼儿照护问题提供政策保障。

  《意见》强调,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引导和统筹引领,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按照儿童优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到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有所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初步满足。到2025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意见》提出了三方面的任务举措。一是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全面落实产假政策,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加强对家庭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二是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注重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三是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地方各级政府要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记者 赵秀红)

  

责任编辑:王胤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