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教育频道 >>  高校热点 >>  正文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20年 教育部出台退出机制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5日 10:17:09  来源: 人民网-教育频道
分享至:

  人民网北京9月23日电(记者 林露)今年是“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20周年。近日,教育部公布《“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2011年印发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同时废止。据了解,新的管理办法提出建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退出机制,强制退出的学者不得再申报各类人才计划和荣誉称号。

  《管理办法》提出,建立长江学者退出机制,依据不同情形分别处理。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聘任合同,本人提出退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可以主动退出。存在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情节严重的;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等情形,将强制退出。

  根据《管理方法》,解约退出的,自退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申报国家、各部委高层次人才计划和荣誉称号;强制退出的,不得再申报各类人才计划和荣誉称号。

  高校若存在违规引进人才,片面依赖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等情形,教育部将对高校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停止下一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推荐资格。

 

责任编辑:王胤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手机彩信爆料请发内容至:106586667803 短信爆料请发内容至:106580007612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滇ICP备0800087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