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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发布2018中小学年度计划 为学生减负成热点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5日 09:55:00  来源: 上海中小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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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中小学教育网了解到,近日,上海市教委发布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18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进一步强调了中小学减负减压的方针,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减负减压方针概括为以下几点:

  各中小学要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1小时

  做好《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试运行工作

  严禁对四至八年级进行全区学科统考统测

  学业质量监测,每学年不超过1次,随机抽样,比例不超过30%

  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联考或月考

  一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查

  三、四、五年级期末考试仅限语文、数学两门学科

  小学阶段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

  初中除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可举行期中、期末考试以外,其他学科只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

  具体政策原文:

  各中小学要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1小时,认真落实“三课、两操、两活动”(小学一到三年级落实“四课、两操、两活动”),即每周安排体育与健身课程3课时(小学一到三年级为4课时)、体育活动2次,每天安排广播操至少1次、眼保健操2次,不得挤占体育与健身课时和体育活动时间。

  根据国家和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逐步完善本市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要认真做好《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的试行工作,结合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探索,深入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各初、高中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促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

  教学评价工作按《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6〕30号)要求执行。

  严禁对小学一至三年级进行全学区、全区范围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严禁对四至八年级进行全区范围的学科统考统测;若要进行学业质量监测,每学年不超过1次,且只能随机抽样监测,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学生数的30%。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形式、任何范围的联考或月考。

  学校内部的过程管理性考试应严格按照市教委颁发的中小学课程计划规定实施,并由所属区严格加以规范和科学指导。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小学生学业评价严格实行等第制。

  小学阶段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小学一、二年级可进行期末考查(一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查);三、四、五年级期末考试仅限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他学科只进行考查,考查形式可灵活多样。

  初中除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可举行期中、期末考试以外,其他学科只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道德与法治(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学科采用开卷形式(或以开卷、闭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查;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学科应加强动手实验能力考查;信息科技、劳动技术、体育与健身、艺术、音乐、美术学科只进行操作、应用和实践性的考查。

责任编辑:王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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