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教育频道/ 高校
权威发布 云南艺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2018-06-06 12:09:15   来源:云南网
分享至:

云南艺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来了!

学校简介

云南艺术学院始建于1959年,办学专业设置齐全,培养层次多样,是我国西南地区一所特色鲜明、艺术门类齐全的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建校以来,云南艺术学院汇聚了一大批著名艺术家,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各类艺术人才,为云南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以及云南民族文化强省的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云南艺术学院立足于云南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土壤,力争把学校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和鲜明特色的区域性高水平艺术大学。学校坚持把人才作为兴校之源,努力造就一支道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学校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诚聘高层次人才,真诚欢迎海内外有识之士报名应聘。

人才引进的基本条件

条件如下:

1、师德高尚,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治学严谨,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并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强科研能力与发展潜力。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甘于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能胜任教学、科研等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引进对象层次

根据学校学科发展、教育教学和科研展演创作的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类别为:领军(杰出)人才(教育部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或二级岗位教授、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学科带头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省级教学名师、二级岗位教授、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等)、学术(教学科研)骨干(具有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本学科领域中已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或在教学和创作方面有特殊专长者)、博士(博士所学专业与本科、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特殊人才和柔性引进人才。

引进人才待遇

享受在职职工同等保险、福利等待遇,另外,根据不同层次及类型享受以下待遇:

🔹领军(杰出)人才

(1)给予购房补贴费200万元(税后),上岗后一次性发放,学校不再提供住房。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0万元。

(3)家属协调安排适当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子女就学等问题。

🔹学科带头人

(1)给予购房补贴费100万元(税后),上岗后一次性发放,学校不再提供住房。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

(3)家属协调安排适当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子女就学等问题。

🔹学术(教学科研)骨干

(1)给予购房补贴费80万元(税后),上岗后一次性发放。学校不再提供住房。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3)家属协调安排适当工作,积极帮助解决子女就学等问题。

🔹博士

(1)音乐与舞蹈学科、美术学科、设计学科、戏剧与影视学科、艺术学理论学科等5个具有硕士授权点的一级学科紧缺专业人员给予购房补贴费50万元(税后),上岗后一次性发放,学校不再提供住房;其他学科专业类人员给予购房补贴费30万元(税后),上岗后一次性发放,学校不再提供住房。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特殊人才

根据拟引进特殊人才的具体情况,由人事处提出初步方案,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并提出意见,再报学校党政会研究审批。

🔹柔性引进人才

(1)给柔性引进的人才发放特聘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5-20万元。

(2)为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校工作期间免费提供住宿。

聘任程序

学校根据学科建设及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按照《云南艺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以及相关程序,研究确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类型,开展招聘工作。

人才管理

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基本服务期为10年,引进人员与学校签订服务期和履职合同书,实行聘约管理,按协议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引进人才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费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经费进行管理。对于带国家级或教育部、文化部项目来校工作者,学校视其项目情况给予配套经费。

其它事项

引进人才符合云南省有关规定的,由学校组织申报云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和工作经费资助。

岗位申报条件、岗位职责和其他未尽事项按照《云南艺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

云南艺术学院常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有意应聘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咨询。

联系人:宗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37329

传真:0871-65937329

电子邮件:ynysxyrsc@163.com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

云南艺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650500

(云南艺术学院宣传部)

责任编辑: 耿颖
扫一扫,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