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的定位可谓五花八门。其中模糊定位、降格定位、错误定位,不一而足,莫衷一是。“家校合作”的定位,绝不仅仅是加强家庭教育的一项措施,要有更高的站位。2018-02-28 09:27来源:光明日报
走向“家、校、社合作”
——学校制度现代化的转变
本世纪初,教育部提出中小学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社会参与”“三教结合”作为现代学校制度的主要特征和核心要义被提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培养模式成为现代学校制度的主要特征和必备条件。
传统的只注重学校教育的单一教育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的人才培养需求和教育追求,迟早要被淘汰。一所优秀小学的发展规划中如果没有“家庭教育”,只能是一所优秀的传统小学,称不上优秀的现代小学。
2012年3月教育部颁布《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指出这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需要。家长委员会,是借鉴西方的。家长学校,是本土自创的。至少从2012年起,“家校合作”发展为不仅是家长学校单一内容,而且拓展为包括“家长委员会”在内的内涵更丰富、质量更高的育人方式。
需要指出的是,同是重视家庭教育,但是教育部与全国妇联的出发点与落脚点颇有不同。全国妇联因工作领域、职责所系,它是从家庭建设的角度关注家庭教育,落脚点是家庭教育的成效可以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家庭文明的成果又可以感染儿童、教育儿童、培养儿童,达到家庭教育的目的。但教育部则是以现代教育思想为指导,从人的教育培养角度,关注家庭教育,建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育人模式。因此,“家校合作”包括“家庭学校社会合作”,不研究“家庭为本”或“社区为本”的模式,而是以学校为主导。
我们要研究和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探索和构建以学校为主导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的育人模式,指导促进孩子的全面发展。
笔者认为,今后“家校合作”最终要走向“学校、家庭、社会(社区)共育”的培养模式。当前,我国“社会参与”“三教结合”的模式大都是处于“家校合作”,这是我国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当前世界教育开始从“家校合作”走向“家、校、社合作”。据了解,美国已成立“学校、家庭、社会(社区)合作委员会”,开展“家、校、社合作”教育的研究。我国2007年5月颁布的“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已将主管“社区”事务的民政部联合为“规划”的责任部委,这为教育培养模式从“家校合作”走向“家、校、社合作”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作者:傅国亮,系原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