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的定位可谓五花八门。其中模糊定位、降格定位、错误定位,不一而足,莫衷一是。“家校合作”的定位,绝不仅仅是加强家庭教育的一项措施,要有更高的站位。2018-02-28 09:27来源:光明日报
“家校合作”的定位可谓五花八门。其中模糊定位、降格定位、错误定位,不一而足,莫衷一是。笔者认为“家校合作”的定位,绝不仅仅是加强家庭教育的一项措施,要有更高的站位,“家校合作”应当是:教育思想、培养模式、学校制度的三个根本性转变。
教育的全部不只是学校教育
——教育思想从小到大的转变
“家校合作”,首先是教育思想的转变,是教育思想“小”与“大”的转变,“传统”与“现代”的转变。“大”与“小”的观念是指我们对教育的看法,到底是大教育观念还是小教育观念。以往没有实施“家校合作”,是因为小教育观念在我们的头脑中占据着主导地位,认为教育就是学校教育,学校教育就是教育的全部。但作为现代教育工作者,一定要有现代教育观念。现代教育观念,应该是一个大教育观念,应该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如果只看到学校教育,或者认为教育就是学校教育,那就是小教育观念,或者说是一个传统教育观念,不是现代教育观念。教育思想“小”与“大”的转变,也就是“传统教育思想”与“现代教育思想”的转变。
出现“小教育观念”,客观上有一个体制的原因。国务院在部委分工中,将家庭教育划归全国妇联主管。但在实践中,很多中小学已经突破了体制障碍,建立了家长学校,迈出“大教育观念的一步”。1996年,全国妇联与当时的国家教委联合颁布第一个家庭教育五年计划,即“九五”计划,体现了教育主管部门承担起主导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的“主角意识”。近年来,“异军突起”的“家校合作”实验,更是开创了“现代教育思想的创新探索”。
2015年,教育部面向教育系统颁布《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做出了将指导家庭教育工作正式列入教育系统工作序列的重要决策,明确“各地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强化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指导”。这是彰显现代教育思想的一个标志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