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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负责人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答记者问
2018-02-01 10:35:07   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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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提高教师地位待遇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不断提高地位待遇,让教师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教师才会有更多的荣誉感、责任感,才能真正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一是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负起中小学教师保障责任,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二是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学校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三是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努力惠及更多乡村教师。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让乡村教师住有所居。帮助乡村青年教师解决困难,关心乡村青年教师工作生活,巩固乡村青年教师队伍。四是维护民办学校教师权益。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民办学校应与教师依法签订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并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五是推进高等学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体现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高等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高等学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六是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大力宣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和“最美教师”。开展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表彰。做好特级教师评选。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表彰奖励活动,并落实相关优待政策。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突出教师主体地位。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

七、如何确保《意见》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发展抓公平、改革抓机制、整体抓质量、安全抓责任、保证抓党建,把教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工,确定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完善支出保障机制,确保党和国家关于教师队伍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加大师范教育投入力度。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督查督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并将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

教育部将把落实《意见》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勇往直前的战斗姿态,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确保《意见》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 高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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