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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立兼职校医制度 在国内中小学校尚属首次
2008-10-21 11:06:10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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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省中小学校医匮乏的实际,日前,省卫生厅与省教育厅联合制定了《云南省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校医的指导意见》,决定在中小学校建立兼职校医制度,负责指导县及县以下中小学校的卫生防疫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据悉,建立兼职校医制度,在国内的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尚属首次。

据介绍,兼职校医的选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派,担任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中专及以上医学院校学历;从事预防保健工作2年以上;业务技术过硬,责任心强,热爱学校卫生工作等3个条件。兼职校医每周至少到学校开展学校卫生工作1天,主要是指导学校每年开展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根据体检单位提供的学生健康评价报告,指导学校开展常见病防治工作;掌握学生常见病的动态情况,提出防治措施,降低学生常见病的发病率;加强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和学生生活环境卫生的监测工作;组织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常见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学校疫情报告人开展疫情报告。

记者 刘 熙(云南日报)

责任编辑: 赵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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