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乙肝歧视问题从无到有、愈演愈烈。中华医学会2005年1月统计,52%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因乙肝失去理想的工作和学习机会;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2007年6月指出,近八成外资在华企业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一所又一所大学将携带乙肝病毒的学生拒之门外。如此严重的乙肝歧视,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的,除了中国……
雷闯拎着成捆的信件
600个信封,1046张邮票,3000张A4纸,化作500余封信快寄全国各地,向523名国家院士求助!这是9月9日,浙大大四学生雷闯的“疯狂”举动。
事情缘起是,雷闯毕业后很可能被推荐到中科院读研。但因患有乙肝,多方咨询后获知自己很可能被拒,遂做出上述举动。
16日傍晚中科院数学物理学部学部委员唐孝威院士回复雷闯,已将他的“诉求”转发给中科院负责同志。
有望保送读研恐因乙肝遭拒
雷闯现是浙江大学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的一名大四学生,成绩排名班级前十。
雷闯称,本月18日,教育部将公布各校保研名额,“中科院是中国最高的学术学府”,如果获得保研推荐,中科院当然是首选。
但据他介绍,当其咨询此前保送到中科院北京过程工程研究所学姐时,被其回复惊呆:“据我所知,基本没有被我所录取的可能。知道好几个类似的例子,比如北化(北京化工大学)有个年级第一的考到我们所,因为是乙肝携带者,即使考研分数特别高,最终也被拒了。”
昨日,记者以学生身份致电北京过程工程研究所招办,工作人员称,“如果是乙肝携带者的话,和其他同学相比,你肯定处在劣势,导师也不愿带的。我建议你还是联系其他的学校吧。”
写信求助院士已有一人回应
焦急之下,雷闯便向中国最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交友网站“肝胆相照论坛”求助,并与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取得了联系。据该中心项目负责人陆平介绍,根据该中心所作的《中科院招研乙肝歧视的调查》显示,被调查的中科院系统的113个招生单位,有94个中科院的研究所在招研究生时存在着拒录乙肝携带者学生的现象,占调查总数的83.2%之多。
无奈之下,雷闯想到了写信给中科院各研究所共500多名院士。信件中除了装有求助信,还有一份《关于加强规范中科院各研究院所在招研时的体检标准,避免乙肝歧视,共建和谐社会的建议》,同时寄去了《乙肝知识十问十答》。
16日傍晚,中国科学院数学物理学部学部委员唐孝威院士通过邮件回复雷闯:来函受到,我已转发给中科院负责同志。
雷闯说:“没想到这样快,这就是希望”。
买光商店邮票“吓傻”邮局职员
雷闯说,院士信息收集是一个极其庞大的工程,因中科院院士分布于各高校和中科院100多个研究所。于是,10个人花了10多天才查到523名院士的联系方式。
而备齐写信所需要的邮票、信封、信纸等,更是“费尽周折。”他自述如下:
第一次去商店买邮票,我说先来120张。服务员呆了,不过还是给我凑足了120张。然后又说再来200个信封,服务员又呆了。还好,他们库存的信封比较多。
第二次去买邮票,我说要330张,服务员差点被吓倒了。因为他们再也拿不出这这么多邮票了,最后把仓库的邮票掏空了,也才刚刚凑足300来张邮票。
准备邮寄时,发现每封信超重了十克,邮局说必须再贴一张邮票,听到这里我都差点崩溃了,因为这意味着还要买523张邮票。到最后,提着523封信去投递,所有的人都惊呆了。邮局的人惊呆了,旁边的大爷惊呆了。而排在我身后的也没有一个人,因为他们看到我提了4捆的信,以为要耗上大半天的时间。
最后算账,为了此次求助,他举债1900元,最终花费1700元。
深度调查
高校招研乙肝歧视仍很普遍
经2008年的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中科院113个院所招收研究生情况显示,存在乙肝歧视的院所竟然达83.2%。
据公益律师李方平介绍,尽管近年来保护乙肝携带者平等权利的法律和政策相继出台。但乙肝携带者受歧视的状况仍相当普遍。
例如,2007年秋,74名乙肝病毒携带的学生被云南省高级技工学校勒令退学。2005年,山东省医药工业学校的58名新生入学没几天,就在体检中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学校“在无奈之下”将这58名学生全部劝退。同样在2005年,新疆大学92学生患乙肝被令休学。
而对全国200多所普通高等院校招研情况进行调查后的数据显示,存在乙肝歧视的院校有25所,占比9%,不能确定是否歧视的有37所,占比13%。
保护性法律文件逐步出台,歧视性法律逐步修正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2007年8月通过、2008年1月施行的《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2005年1月,人事部、卫生部发布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而且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中无乙肝检测项目,体检必须按规定项目进行,不得随意增减。”
2007年5月,劳社部发布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规定:“促进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实现公平就业,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体检项目,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