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未事先告知处分程度
校方人性化对待作弊事件
昨天下午,因为大一或大二受处分拖累毕业拿学位证的5名昆明学院当事大学生,当手捧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时幸福地笑了。“以后我们会更加努力上进,珍惜这来之不易得来的证书,向社会证明我们是有决心改正自己错误的,也谢谢学校重新给了我们机会。”小芳(化名)说。
7月4日,本报B1版独家报道了5名当事大学生拿不到学位证面临的尴尬问题,他们希望学校不要因为自己有过作弊或旷课的不守纪律情况,就一棍子打死,再无改正的机会。8日下午,5名着急等待的学生给记者传来了好消息,他们全都拿到了学位证。
记者于昨天上午再次来到昆明学院。据接待记者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之所以会发还学生的学位证,跟学校当初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有关。这位负责人表示,谁都希望招多少学生就顺利毕业多少学生,可有的不遵守学生守则,连一些极其简单的科目都作弊。“拿到处分我们也很烦,要左开会,右开会,不处分也不行。国有国法,校有校规,都是有规矩的。这件事情上,我们没有事先告知,所以才决定发还学位证。”该负责人表示,从2008级的新生起,谁要是再作弊,一律从重处理。
■ 记者手记
一个改正机会的重要性
报道见报的第二天,我还接到另外一所高校毕业学生的来电,情况几乎完全一样,也是大一作弊拖累拿学位证。学生在电话里说:“作弊后,我非常后悔,后面3年拼命努力学习,弥补自己的错误,表现都很好。学校为什么不给我机会呢?”
听完她的话,心情也随之沉重起来。记者上大学时也对同学作弊深恶痛绝。“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如果学校都不给学生提供改正的机会,那他们在走进社会第一堂课时犯错,谁还会给他们机会呢?
令人欣慰的是,学校快速决定并给予了当事学生机会;更令人欣慰的是,学生们都满怀感激表示以后会加倍努力。
记者 谭江华(春城晚报)